電子煙加熱菸違法嗎?2025最新規定:販售恐面臨百萬罰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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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隨著《菸害防制法》新制於 2023 年正式上路,至今已屆滿兩年。然而,許多民眾對於「電子煙」與「加熱菸」的法律界線仍感到模糊。2025 年以來,全國針對非法新興菸品的裁罰件數已破千件,累計罰金更高達新台幣 1.4 億元。究竟私下抽一口、或是幫朋友代購,會不會觸法?

    一、電子煙 vs. 加熱菸:法律定義大不同

    目前台灣法律對這兩者的定義截然不同。根據《菸害防制法》,電子煙被列為「類菸品」,採全面禁止態度;而加熱菸則定義為「其他菸品」,必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能合法上市。

    截至 2025 年底,雖已有少數加熱菸品牌通過審查並在超商短暫上架,但市場上絕大多數的加熱菸品牌及所有電子煙,目前在台灣仍屬於違法產品。民眾若在路上、辦公室甚至自家陽台吸食,皆有受罰風險。

    二、完整法條與罰則:不要跟荷包過不去

    根據《菸害防制法》最新規定,違法行為及其對應行政罰則如下:

    • 使用(吸食)者: 只要在任何地方使用電子煙或「未經核定」的加熱菸,依該法第 15 條及第 40 條第3項,可處 新台幣 2,000 元至 1 萬元 罰鍰。
    • 攜帶入境: 出國旅遊順手帶回自用均已構成「輸入」行為,最高可處 新台幣 500 萬元 罰鍰,且海關會直接沒收銷毀。
    • 販售與廣告: 若在社群平台(如 IG、Threads)轉單販售、分享心得並提供購買連結,最高可處 新台幣 100 萬元 罰鍰;若是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罰鍰甚至達 5,000 萬元

    三、裁罰實例:只是「分享」也可能被罰百萬?

    去年台中曾有一名林姓大學生,因在 Threads 上分享自己抽電子煙的照片,並在留言區回應網友「想買可以私訊我」,結果遭檢舉。衛生局認定林同學涉及「廣告類菸品」,即便他辯稱只是代購、沒賺多少錢,最終仍被依《菸害防制法》重罰 20 萬元。

    而在刑事責任方面,若電子煙液中含有「大麻(THC)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等成分,就不單是行政罰鍰,還會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恐面臨有期徒刑。

    四、律師提醒:這三件事最容易疏忽被罰

    律師提醒許多民眾常誤以為「只要不賣就沒事」,實際上以下行為風險極高:

    1. 代購行為: 幫朋友從日本帶加熱菸回來,即便不收費,也屬於「輸入」與「供應」,同樣違法。
    2. 二手買賣: 把用不到的加熱菸載具放在拍賣網站(如蝦皮、露天)二拍,極易被國健署系統自動偵測並開罰。
    3. 公開吸食: 現在檢舉達人眾多,在公園、車站等禁菸場所使用新興菸品,錄影檢舉成案率極高。

    菸害防制法令日趨嚴格,若不慎收到裁罰通知單,對於行政機關之裁罰處分事實認定及適用相關法令有疑慮,應儘速諮詢專業法律人員,必要時應提出訴願以保障自身權益。

    新聞來源:衛福部國健署、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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