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陸新娘或外籍新娘遭受家庭暴力時,不論是身體受到傷害或精神上之言語辱罵,都可以向警察局或家暴防治中心求助,只要能提出驗傷單及證人就能申請保護令,不但可以避免施暴者的騷擾,也能專心和相關團體處理婚姻或子女監護權等法律問題。
當大陸新娘或外籍新娘遭受家庭暴力時,尤其是外籍新娘因為語言不通,往往只會保持沉默,我們應該更加強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幫助更多受暴婦女,不因國籍而受影響。所以,當大陸新娘或外籍新娘遭受家庭暴力時,不論是身體受到傷害或精神上之言語辱罵,都可以依循上面所述的內容向警察局或家暴防治中心求助,只要受暴的大陸或外籍新娘能提出驗傷單及證人就能申請保護令,藉由保護令不但可以避免施暴者的騷擾,也能專心和相關團體處理婚姻或子女監護權等法律問題。另外,向有關單位申訴家暴並不等於就必須遭受遣返,因此不必害怕這個問題。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一章 通則(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