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發生家暴,請記得以下7個注意事項。
有太多的家庭暴力因為受害者的個人觀念或社會認為是家務事的狀況下,而很少公開,因此實際發生的案件數遠大於報案的數字。而且,一而再、再而三的暴力行為往往是得寸進尺,越演越烈的。千萬不要有「家庭暴力不會常常發生,即使偶而發生也不會惡化」的迷思,只要一發生,記得下面教你的事:
1、保持鎮定:不要說刺激對方的話,也不要還手。
2、保護自己:尤其是頭、臉、頸、胸部、腹部等主要身體部位。
3、大聲呼救:請家人或鄰居幫忙。
4、快點避開、離開現場:到親戚、朋友家,或到處理家庭暴力的機構。
5、去找警察:請警察出面制止暴力,幫忙送醫或到庇護中心。
6、向警察報案、做筆錄、記下發生經過:要記得保留證物,例如驗傷單、筆錄、被破壞的衣物、所使用的兇器等。 P.S 如果已有保護令,應該提示交給警察執行或逮捕施暴人。
7、立刻請醫生驗傷,或設法拍照存證。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六章 罰則(61~63條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