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肇事可以分兩種法律上責任討論:一、民事責任,除了有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外,尚有民法第195條關於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侵害的非財產權上的財產的侵害。二、刑事責任,本身喝酒開車,不論有沒有肇事,都構成醉態駕駛罪;被害者有受傷,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或過失重傷罪;若肇事後逃跑,還會另成立肇事逃逸罪與有義務者遺棄罪。
喝酒肇事可以分兩種法律上責任討論: 一、民事責任: 肇事者對於被害者除了有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外,尚有民法第195條關於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侵害的非財產權上的財產的侵害。
二、刑事責任: 本身喝酒開車,不論有沒有肇事,都構成刑法185之3醉態駕駛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那若有肇事,但肇事後並未逃跑,就要視被害者受傷程度;如果只有皮肉傷等那就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造成重傷,過失重傷罪;致死,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若肇事後逃跑,除了有上述情形,另外還會成立刑法第185之4肇事逃逸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94條有義務者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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