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狀紙範例:聲請撤銷監護(輔助)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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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載:聲請撤銷監護(輔助)宣告



    家事聲請狀

    案號

    年度   字第     號

    承辦股別

     

    訴訟標的

    金額或價額

    新台幣                                    元

    稱謂

    姓名或名稱

    依序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

    聲請人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為聲請撤銷監護(輔助)宣告事:

    聲請事項

    請求撤銷 貴院○○年度監宣(輔宣)字第○○○號之裁定。

    事實及理由

    聲請人因罹患○○○(病名或病因),前經 貴院○○年度監宣(輔宣)

    字第○○○號裁定為受監護(輔助)宣告之人在案。經就醫診治,現

    聲請人已康復,有診斷證明書可稽。為此依家事事件法第172條(第

    180條準用第172條)規定,請求 貴院裁定如聲請事項。

     

     

     

     

     

     

     

     

    此 致

     

    ○○○○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法院)家事法庭 公鑒

    證物名稱

    及件數

    一、○○年度監宣(輔宣)字第○○○號民事裁定。

    二、診斷證明書○件。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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