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狀紙範例:聲請撤銷監護(輔助)宣告

下載:聲請撤銷監護(輔助)宣告



家事聲請狀

案號

年度   字第     號

承辦股別

 

訴訟標的

金額或價額

新台幣                                    元

稱謂

姓名或名稱

依序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

聲請人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為聲請撤銷監護(輔助)宣告事:

聲請事項

請求撤銷 貴院○○年度監宣(輔宣)字第○○○號之裁定。

事實及理由

聲請人因罹患○○○(病名或病因),前經 貴院○○年度監宣(輔宣)

字第○○○號裁定為受監護(輔助)宣告之人在案。經就醫診治,現

聲請人已康復,有診斷證明書可稽。為此依家事事件法第172條(第

180條準用第172條)規定,請求 貴院裁定如聲請事項。

 

 

 

 

 

 

 

 

此 致

 

○○○○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法院)家事法庭 公鑒

證物名稱

及件數

一、○○年度監宣(輔宣)字第○○○號民事裁定。

二、診斷證明書○件。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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