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另一方未按時支扶養費,應該如何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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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起民事訴訟,再進一步聲請強制執行

    依照民法第1114條規定:「左列親屬,互負扶養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ㄧ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互相間。
    三、兄弟姐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由上述條款可以知道,不管有沒有離婚,父母雙方對小孩都有扶養義務。可以根據本條提起民事訴訟;等法院民事判決確定後,可依照判決書內容要求須給付扶養的一方按時給付;若再不給付,可依此聲請做強制執行。只要名下還有財產、有收入、有工作,有金錢來源,都是要負起扶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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