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債務人有多債權人存在之情形至為常見,故難免發生數債權人對同一債務人,依數個執行名義對同一標的物,同時或先後聲請強執之情形,此為重覆查封之效力,兩個程序合併執行。
三、 債務人應如何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用如何計算?由何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