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請離婚的狀紙應如何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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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起離婚訴訟,應以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法院為之:

    1. 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2. 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
    3. 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
    民事起訴狀
    原告   張○○   住:XXXXXXXX
    被告   王○○   住:XXXXXXXX
    為請求裁判離婚事件,依法提出起訴事:
    訴之聲明
    一、 請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 請准對於兩造所生子女王○○(XX年XX月XX日生)之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原告任之。
    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原告依自身訴請裁判離婚之事實理由及法律上之依據分別列點敘述。(餘略)。
    謹狀
    台灣○○地方法院  民事庭  公鑒
    證物:證一:戶籍謄本一份。
          證二:
          證三: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張○○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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