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就是前置調解
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全部的債權金融機構依債務人的償還能力與債務人共同擬定一個可行的清償方案,以解決債務問題。
但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本文內容摘自銀行公會所公布之相關資料
我向銀行以房屋作為抵押貸款800萬元,以及其他卡債及小額信用貸款積欠450萬,已超越法定的1200萬,得否聲請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