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書面為之:於離婚協議書上載明夫妻雙方之姓名、身份證字號,並註明該協議之事項等。 (2)二位以上證人簽名 (3)向該管戶政事務所登記
什麼是監護權?什麼是探視權?一方拒絕對方探視小孩,應如何主張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