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十八歲因吸毒被抓,是不是會被關?

未成年吸毒被抓會先進行觀察勒戒,經觀察後依有無繼續施用毒品而有不同的處理結果。

第一次吸毒被查獲時,檢察官或少年法庭應該先將被告或少年(未滿十八歲之人)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經觀察勒戒後,「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由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審理」。若「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則由檢察官或少年法庭裁定命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時間為一年如果經不起訴或不付審理的人在五年內又犯,經觀察勒戒後被判定有繼續施用毒品的傾向,則直接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少年法院裁定強制戒治,並依其成效,決定其刑之執行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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