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債務不履行」?

債務不履行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有應做某種事、不得做某種事、或應該交付某種物品等等之義務的人(債務人),而未依照法律規定或契約履行。而當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之情形時,依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應負擔之責任,稱為債務人之債務不履行之責任。範圍包括:債權人所失利益(應得而未得)及所受損害(不應付出而付出、不應減少而減少)。

債務不履行

「債務不履行」意思是:某個人依照法律之規定或是契約之約定,有應做某種事、不得做某種事、或應該交付某種物品、交付一定數量之金錢等等之義務的人(此人稱為債務人),而未依照法律之規定或契約之約定方法、時間、地點、內容履行或拒絕履行或是時間上有遲延時,就是債務不履行。

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之情形時,依照法律之規定或契約之約定應負擔之責任,就叫做債務人之債務不履行之責任。債務人此時之責任範圍,包括:債權人所失之利益(指應得而未得)及所受之損害(不應付出而付出、不應減少而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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