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作品才受著作權的保護呢?色情光碟不算是著作嗎?1.何為著作權法保障的「著作」著作權法所稱「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而言,其中包括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建築、電腦程式及表演著作,以及衍生著作、編輯著作,衍生著作是指將原著做改作而成的創作,例如改編舞台劇劇本、將哈利波特英文版翻譯成各國語言、將小說或漫畫改拍成電影等;而編輯著作是指就資料加以選擇及編排而成的創作,例如維基百科、工商名錄等。另外,現行著作權法也規定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1) 憲法、法律、命令、公文;(2)政府機關就憲法、法律、命令、公文所作的翻譯品;(3)標語、通用符號、公式、表格、帳冊等;(4)單純傳達事實的語文性新聞報導;(5)國家考試的考題及題庫。
2.著作權類型
類型
舉例
(1)語文著作
例如小說
(2)音樂著作
例如周杰倫所創作之歌曲
例如國外影集「反恐24小時」、林懷民之舞團表演
(4)美術著作
例如夏卡爾的畫作
例如攝影師之作品
一、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