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孟達病逝後,財產應如何分配?

香港知名演員2/27因肝癌病逝,世逝後據傳吳孟達在2014年生病後就立下遺囑了,因此達叔的子女也不會再為遺產爭執,遺囑的好處在於生前規劃好財產的分配,除了可以確保實現遺產分配符合立遺囑人的意思也可以減少身後事的紛爭,但在台灣違反特留分的遺囑還是有可能會有訴訟紛爭。

法律評析

特留分到底是多少?

就是應繼分的1/2,假如有三位法定繼承人繼承一塊土地,則法定繼承人原本可以各可以繼承1/3,但若立遺囑三位法定繼承人最少可以繼承1/6。

遺囑是法定的要式行為,必須依照法律所規定的程序、格式作成才會有效遺囑最常見的有3種,自書遺囑、公證遺囑、代筆遺囑,自書遺囑指的是被繼承人自己立遺囑,所以一定要手寫遺囑,為慎重起見,法律規定遺囑內容如有增、減或塗改都要在塗改處註明字數再行簽名,但也因為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最容易有爭議,打遺囑無效訴訟甚至告偽造文書等。

 

遺產分配給朋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或捐贈給慈善機構有效嗎?

要如何分配自己的財產,法律沒有特限制,分給無血緣關係的人或捐贈給慈善機構都有效但民法對於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比例也有保障,稱之為「特留分」只要法定繼承人有被分配「特留分」的財產,其他財產的分配在日後遺囑生效後就比較不會有爭議,但如果有侵害到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遺囑並不因此失效,還是可以依遺囑內容執行,此時法定繼承人應主動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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