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濱快速道路連環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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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生在西濱快速公路的連環車禍,共產生三波20輛大小車追撞造成2死8傷令人遺憾的結果,後續將面臨釐清肇事責任與車險賠償問題。

    法律評析

    二次車禍:

    發生第一次車禍時,駕駛下車查看車損或爭執理論,卻未擺放故障標誌,導致後方來車閃躲不及,撞上事故車及現場人員,釀成更嚴重車禍。

     

    責任:

    追撞的後車除非是靜止後被推撞且有證明或能證明前方車輛失控偏移,後車完全來不及閃避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情況,否則都必須分擔肇事責任,造成死亡的過失致死刑責,必須先釐清是哪一次撞擊致死,才能追究駕駛責任。

     

    提醒:

    視距不清時,暫停路邊或打開前後車燈、警示燈

    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以行駛速度計算安全距離,小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公尺);大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減20」的距離(公尺)

    盡速移車,避免二次碰撞

    勿任意插車(會影響行車安全距離)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