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事實
律師與邱小姐整理邱媽媽遭侵占之財產明細,並提出母親多間醫院之失智症診斷證明,並進而為母親聲請監護宣告,法院指定邱小姐為監護人,向法院提出返還不當得利之訴訟,而訴訟階段也扣押了兒子邱先生的財產,要求邱先生將所侵占之財產返還至媽媽名下。
邱媽媽經營事業有成,把財產借名分配在子女、孫子女名下,但存摺、保單都還是邱媽媽自己保管,但邱媽媽年紀大了之後,身體變差很多,且失智症的情形逐漸嚴重,兒子邱先生趁媽媽失智的時候,拿走媽媽的存摺、印鑑章把存款全部領走、轉入自己帳戶,另外也把保單解約,取走解約金,總共侵占了上億元,邱小姐發現這個情形後,連忙把媽媽接回同住親自照顧,另外也委請律師處理媽媽財產遭侵占之事宜。
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獨居老人也越來越多,不少覬覦父母親財產的不孝子女,藉機侵占失智父母親的存款、土地,而此類案件的爭點多半在於-父母給付財產時,是否已無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能力?
不過有時候,長輩當時是否已失智到無判斷能力,實務上並不是好證明的事情,所以如果長輩已有失智情形,除了多多撥時間照顧外,也建議向法院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所有的法律行為都須監護人同意,否則均為無效,而輔助宣告亦同,至少對於贈與或不動產之交易部分,也需要輔助人同意,事前的預防很重要,可減輕訴訟產生的機會,也有利於舉證。
本案歷經多年纏訟,邱小姐和邱先生於法院達成和解,邱先生同意返還5400萬元予母親,由邱小姐保管及照顧母親後半生,透過訴訟先處理遺產繼承之問題,並針對母親扶養方面作出確定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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