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女弒子,獲判緩刑

馮姓女子未婚生下女嬰,她認為是現任男友的種,馮女去年九月十八日晚間打電話給現任男友,要男方帶往醫院做親子鑑定確認,遭拒後又遇女嬰哭鬧,患有重度憂鬱的她,氣憤下竟抱女嬰的頭去撞牆,導致女嬰死亡。

二十七歲的馮女出庭時泣不成聲,還用頭撞應訊台,嘶吼:「我不是故意的,我好愛她!」馮父則向法官表示,「她做事不太清楚,但做完之後知道已經來不及了」。板橋地院法官認定馮女因精神障礙,辯識違法能力比常人還低,雖依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刑二年,但給予緩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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