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女學生好心報路,慘遭歹徒性侵與輪姦

男子將該名年僅14歲國中女學生騙上車之後,持刀威脅她喝下摻有安眠藥的果汁,等待國中女學生昏睡之際,再為強制性交及輪姦行為,觸犯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可處最輕本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要上陌生人的車!就讀北市某國中的14歲少女,日前放學途中遇到駕車男子佯裝問路,少女好意上車帶路,結果被對方持刀強逼喝下摻有安眠藥的果汁,先在車內被性侵,隨後又被帶往木柵貓空山區某民舍內,再被歹徒同夥輪流性侵,直至翌日才被釋放。

法律評析

擄走國中女輪姦,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重刑

該案數名假裝問路的男子將該名年僅14歲國中女學生騙上車之後,持刀威脅她喝下摻有安眠藥的果汁,等待國中女學生昏睡之際,再為強制性交及輪姦行為,構成刑法第222條第1款:「二人以上共同犯之」及222條第4款「以藥劑犯之者」、222條第8款:「攜帶凶器犯之者」,觸犯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可處最輕本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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