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買下摩鐵床單合法取得通姦證據

去年9月桃園市某曾姓工廠老闆到苗栗拜訪客戶後轉進摩鐵做愛,正宮直接買下夫用過的床單、枕頭套及衛生紙團,檢方從中驗出DNA,認定兩人有通姦行為,依通姦罪將兩人起訴。

通姦需要間接證據證明

桃園市某曾姓工廠老闆疑似與廠內女會計有婚外情,去年9月到苗栗拜訪客戶後轉進摩鐵做愛,妻與徵信社當場堵住兩人,不料兩人辯稱女會計身體不適,才入住摩鐵休息,正宮氣得直接買下夫與女會計用過的床單、枕頭套及衛生紙團,檢方從中驗出DNA,認定兩人有通姦行為,依通姦罪將兩人起訴。

法律評析

我國通姦仍列入刑法規範中(已修法),只是實務常難以定罪而已,在目前實務案例中,法院大多認為須有性器官相互接觸才算數,換言之,須有性行為才算通姦。但實際上,通姦是不容易當場捉姦在床,很難有直接性行為的證據,所以實務上大多以間接證據方式去證明,例如有LINE或FB上的鹹濕對話記錄、簡訊、性愛照片、床單等,只要能夠間接證明有通姦事實存在即可

而通姦常是住宅或摩鐵等較隱密處進行,配偶往往不容易取得證據而遭到敗訴,實務常見到配偶與徵信社直接闖進民宅或摩鐵內,以拍照方式取得證據,但法院大多認為有人居住的摩鐵與民宅是相同概念,都是憲法居住權保障範圍,所以擅闖民宅或摩鐵,可能成立刑法侵入住居罪,則在刑事程序上由一般人民因犯罪行為而取得證據,須由法院個別認定是否具有證據能力。本案中曾妻是以購買床單方式收集證物,手段並無違法,所以是屬於合法取得證據。

[通姦罪除罪化]:2020年5月29日通姦罪在刑法上已廢除,但配偶若與人相姦時,仍可透過民事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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