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7.01修正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條文
  • 台中地區-4/8(二)14:00~17:00,免費與律師現場諮詢開始預約啦(❁´◡`❁) 名額有限,活動詳情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詢問~
  •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7724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  條條文
    
    
    第 2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