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疏忽!基隆市一名無照的女駕駛上月開車在路邊臨停,因開車門未察看後方來車,大剌剌把門一推,害後方一輛機車撞上,機車當場飛起來,女騎士手骨折,其母則因頭部撞地重傷,住院五天不治。女騎士指控:「婦人粗心害死媽媽!」警方調查認為婦人無照駕駛,又未按照「反手開、轉身看」兩段式的方式開車門,昨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婦人移送法辦。
(二)過失致死罪必須是行為人因過失行為而致人於死,且被害人的死亡結果,須和行為人的行為具有因果關係,始構成本罪。本案中,女駕駛因為其未按兩段式方式開車門,其疏忽造成婦人死亡的結果,兩者間具有因果關係,故構成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亦可刑事附帶民事請求
賣海砂屋判還錢 再賠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