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和前夫協議離婚不成鬧上法院,但張女為了小孩好,而在法院與前夫協議探視小孩的方式。現在孩子長大上幼稚園小班,每次探視結束時總是哭鬧說:「媽咪我不想回家」、「我要跟媽咪住」,前夫亦打算更改張女探視小孩的時間及次數,甚至不讓張女探視小孩。
即使父母雙方離異,為不讓小孩成長受父母影響而人格異常,法院對小孩的探視權、監護權格外注意,本件前夫如果打算減少張女探視小孩的時間及次數,除非前夫有相當的證據,證明張女無法教養、照顧小孩,才有可能被法院同意減少探視次數。
其實,探視小孩就是維繫沒有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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