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發千封曖昧簡訊侵害配偶權,法院判賠20萬

吳女不滿原在薇閣小學任教的外籍丈夫,常與同校女老師戴女深夜互傳「想念你的吻」、「Honey I only can see condoms(親愛的我只看到保險套)」等曖昧簡訊,每月甚至達上千封,吳女氣炸對戴女提告求償。地院昨認定戴女破壞吳女婚姻,判戴女須賠吳女精神慰撫金二十萬元。

法律評析

侵害配偶權,得請求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手上所能掌握的證據,尚不足以證明配偶和外遇對象有發生性行為,但可以看出雙方確實過往甚密、曖昧,則被害的配偶亦可以依民法的規定,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受侵害,而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民事上,被害之配偶可依民法第184條、185條、195條請求慰撫金(即精神上之損害賠償),法院應斟酌雙方身份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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