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網路暱稱此舉,由於大家都不知道在說誰,不見得能斷定當事人,是否涉及公然侮辱,將視個案案情認定。
20多歲林姓女子在網路遊戲裡遭其他角色以「言語」圍剿,只要林女扮演的角色一現身,就被冠上「肥婆」、「土撥鼠」、「醜女」等稱號,林女怒告10名玩家「公然」侮辱!
網路彼此只知各自的角色稱呼,形同虛擬遊戲角色控訴其他遊戲角色,是否屬「公然侮辱」?引起警方內部議論,警方無裁量權,依規定只得受理、再移交地檢署處理。
高雄市鳳山警方日前受理20多歲林姓女學生控訴,她在網路遊戲神魔online裡遭數名玩家「羞辱」,她扮演的角色只要一上線,就被玩家冠上肥婆、肥球、醜女、土撥鼠、暴牙,罵她的角色包括綠巨人、雅典娜、鬼徹村雨等。據瞭解,林女疑因遊戲過程與人衝突,遭多名玩家「言語圍剿」,提醒她訴訟程序繁複,林女堅決說︰「別人也曾這樣告過!」警方透過遊戲公司調閱資料,發現挨告玩家全住在中北部、且年紀都很輕,近期將發出通知書傳喚到案說明。
網路身分究竟能否適用刑法?其實法界有分歧意見,其中最大爭點在於「網路身分」是網友創設,客觀上除他自己外,別人無從知其真實身分,但也有不同見解認為,若該網路身分長期使用,在網路上也享有人格權,當然適用刑法。
公然侮辱是所謂侮辱行為沒有涉及事實陳述,例如大罵對方╳╳娘、智障,某人在網路公開以真實姓名斥責、羞辱他人,因為第三人可能知道受辱當事人身分,如此即可能觸及公然侮辱,但若是暱稱,大家都不知道在說誰,不見得能斷定當事人,是否涉及公然侮辱,將視個案案情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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