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不單行 工程師誹謗判刑又假離婚再判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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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名竹科工程師,因為不滿建議未獲公司採納,憤而在網路上散佈不利公司的言論,被高等法院依妨害信用罪名,判刑兩個月。不過這名工程師又擔心被公司求償鉅額賠償,異想天開的與妻子辦理假離婚,卻又被新竹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名,再判刑兩個月,真的是禍不單行。

    據了解,竹科一名卅二歲的徐姓工程師,九十七年間,因不滿建議未獲公司高層採納,於是在家中上網,PO文指稱公司已開始發半薪、拖欠廠商貨款,水電費也向台電申請分期付款,以及研發人員全都離職等不實言論。而公司發現之後,對徐姓工程師提告。儘管徐姓工程師辯稱可能是帳號遭盜用,不過法官查出電腦的IP位置在家中,全案高等法院依妨害信用罪名,判處徐姓工程師兩個月的有期徒刑確定。

    而徐姓工程師去年一月間,擔心判決確定後會被公司求償鉅額賠款,因此與妻子商議假離婚,原本妻子並不同意,但又擔心萬一真的被求償,家中經濟可能受影響,夫妻二人於是拿著公婆印章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但事後卻被公婆發現,公婆大怒之餘也不讓夫妻離婚,徐姓工程師只好向法院訴請確認離婚無效,假離婚因此被法院發現。法官認為,被告徐姓工程師夫妻,明知彼此沒有離婚的真意,竟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並拿公婆的印章冒充證人簽名並蓋印鑑,使不知情的公務員登載不實的文書資料,因此依偽造文書罪名,將徐姓工程師判刑兩個月,妻子則是獲得緩刑。

    資料來源:中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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