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甲和某乙飲酒作樂,某乙明知某甲自行開車,卻仍不斷向某甲灌酒。稍後某甲因酒酒駕車撞傷路人,某乙是否可能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罪?

通說與實務認為,不能安全駕駛罪是一種己手犯,只有駕駛者自己才能夠構成本罪之正犯,其他幫助、教唆、共同實施之人頂多構成本罪之共犯,無法成立正犯。因此某乙並不構成本罪之正犯,頂多論以幫助犯或是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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