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則

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1項)。以下說明其種類及生效程序。

行政規則

1、種類:依同法第159條第2項規定,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2、生效程序:依同法第160條第1項規定,「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惟若係解釋性或裁量性之行政規則,則仍應發布,因同法第160第2項規定「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2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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