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鈔換新鈔,屑屑要收好!

調查局一向給人神秘的印象,它除了肅貪查賄、打擊犯罪,還提供「火焚鈔票鑑定」的貼心服務;鈔票萬一被燒毀,不要急著丟棄,先向消防局或派出所申請證明後,再找各地調查站幫忙送請調查局第6處鑑定,可保住血汗錢。

苗栗縣銅鑼鄉陳姓婦人,將1萬1000元私房錢藏在電子鍋的內鍋下,煮飯前忘了拿出來,她拿出內鍋洗米後直接放入,等生米煮成熟飯,飯香中伴著紙張的烤焦味,她才想起私房錢藏在鍋內,打開一看,整疊千元大鈔已焚毀。

由於並非火災造成,她申請不到火災證明,改向派出所申請開立證明,委請苗栗縣調查站代為送驗,確認這11張千元大鈔全是真鈔,她到台灣銀行全數兌回,但擔心老公知道她藏私房錢的秘密,央求調查員保密。

苗栗市趙錦輝、蔡碧琴夫婦經營的檳榔攤深夜失火,藏在天花板夾層的會錢與積蓄30多萬元全被燒毀,夫婦倆難過不已。

消防隊員提醒他們,調查局有提供火焚鈔票鑑定的服務,夫婦小心翼翼地將「鈔票灰燼」裝入塑膠袋內,經調查局鑑定後,除了已燒成灰燼的部份無法辨識、兌換外,其餘19萬4500元都失而復得。

公館鄉大坑村民傅金蘭,農曆春節前家中發生火災,準備用來發壓歲錢的7萬元新鈔幾遭焚毀;經營早餐店的苗栗市婦人楊麗卿也因家中火警,近2萬元被焚毀,2人都透過苗栗縣調查站送請調查局鑑定,傅女有4萬餘元重回荷包,楊女也換領到1萬6000元新鈔。

後龍鎮1家棉被行失火,吳姓老闆娘將破損鈔票收集成袋,總額3萬多元,鑑定後都是真鈔,全數向台銀兌換新鈔,一毛不少。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傅潮標/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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