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簽名、蓋章、倷指紋:為防止日後發票人以不是親自簽發票據為抗辯事由而拒絕付款,債權人可另外要求發票人於本票上按指印。 2. 金額:應詳細載明,不可缺漏。 3. 發票日:應載明發票日期,否則票據無效。 4. 發票人地址:發票人地址應為發票人的戶籍地址,而非現居地或公司所在地。
收受他人簽發的本票,在商場上的往來是常見的行為,債務人以自己簽發的本票提供給債權人作為債權擔保,為維護自身權益,債權人應注意以下幾點:
1. 簽名、蓋章、倷指紋:為防止日後發票人以不是親自簽發票據為抗辯事由而拒絕付款,債權人可另外要求發票人於本票上按指印。2. 金額:應詳細載明,不可缺漏。3. 發票日:應載明發票日期,否則票據無效。4. 發票人地址:發票人地址應為發票人的戶籍地址,而非現居地或公司所在地。
空白授權票據的合法性與票據的付款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