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適用於任何「公務機關」與「非公務機關」(公務機關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團體)。因此,無論是公司、獨資、合夥、自然人、負責人等為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之對象。
Q. 財政部國稅局若要求醫療機構,提供「非僅限於特定對象」之個人資料文件檔案,俾供稅務帳證查核,此時醫療機構是否必須提供患者個人資料?以及是否須經當事人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