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越領海捕魚,今判決確定罰鍰百萬日幣

外交部今天說,3日被日本海上保安廳扣押的蘇澳籍漁船「泉盛36號」船長柯清國,已坦承進入日本領海捕魚;研判可能被處以100萬日圓以下罰鍰,判決確定並繳清罰款後可立即獲釋。

外交部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陳調和上午在記者會中表示,蘇澳籍漁船「泉盛36號」3日在日本南硫磺島東方約23公里處,遭日本海上保安廳以拒絕並規避登船檢查為由扣押。

陳調和說,「泉盛36號」船長柯清國4日上午移送橫濱地方檢察廳偵訊,漁船和10名印尼籍船員則送至小笠原群島二見港安置。

他指出,外交部在案發後即指示駐日代表處與駐橫濱辦事處向日方交涉儘速釋放人船,獲日方同意加速偵訊程序,儘早結案。

陳調和說,駐橫濱辦事處人員也多次探視柯清國,提供生活用品,並請日方提供柯清國所需的糖尿病藥品。柯清國目前健康狀況良好,並表示已向日本檢察官坦承進入日本領海捕魚。

他指出,柯清國6日被以違反日本「漁業法」逃避檢查,以及「外國人漁業規制法」非法捕魚等罪名遭日方起訴;研判柯清國可能被判處100萬日圓以下罰鍰。等判決確定並繳清罰款後,可立即獲釋。

陳調和說,日方預定於12日判決,若判決後立即繳清罰款,柯清國可望在13日由羽田機場搭機至硫磺島,轉往小笠原群島,並駕駛「泉盛36號」漁船離開日本。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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