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妻入狗籠 惡夫判囚7個月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懷疑妻子赴日賣淫,陸續以電擊棒電擊、關進狗籠、假陽具性侵等手段凌虐妻子,甚至剪破妻子衣物讓她無法出門,李妻不堪受虐趁隙報警脫身,台中地院昨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判李七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十一萬元。


隱忍會變本加厲


李與妻子結婚三十八年,但李妻長期遭家暴,去年她報警脫身後一度不想提告,也不願出庭作證和丈夫見面,直到法院保證會安排隔離訊問後,她才勉強出庭泣訴遭虐過程。李則自始辯稱,針筒是家裡餵食小狗用,沒有逼妻進狗籠,也沒有打妻子。判決指出,李姓男子(六十四歲)因懷疑妻子(五十六歲)赴日賣淫,以兒子生病為由騙妻返台,去年八月妻子返台後,李揚言手上有兩支染有愛滋病毒的針筒恫嚇妻子,接著拿電擊棒電擊妻子、持刀架在妻子頸上叫她爬進狗籠。後來李又喝令妻子脫光衣服,甚至拿剪刀將妻子衣物全部剪破,又拿假陽具性侵妻子,當晚李就睡在門口不讓妻外出,性侵部分李妻放棄提告。同年十月,李不滿妻太晚回家,又對妻拳打腳踢、吐口水,命她外出買水泥,李妻擔心被殺害掩埋,趁機報警。今年五月間法院判准兩人離婚,檢察官主動偵查李男虐妻刑責。台中市晚晴協會前理事長黃秀惠昨表示,遇上恐怖情人隱忍是最差的方式,只會鼓勵對方變本加厲,建議應盡速求助婦女團體,才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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