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持鐵桿擊斃妻子 一審判十四年

林姓男子和妻子感情不好,去年兩人和友人一起喝酒,妻子勸先生少喝點,林姓男子則要求妻子煮飯拖地,兩人發生肢體衝突,被告竟以鐵桿猛擊妻子頭部,導致妻子頸椎脫臼當場死亡,台北地院審理終結,依殺人罪判處十四年徒刑。

林姓男子和妻子平常感情不好,時常兩人互毆,去年九月間林姓男子返回台北縣深坑鄉租屋處,夫妻兩人和友人一起喝酒,妻子勸先生少喝一點,不料被告林姓男子要求妻子煮飯、 洗澡、拖地等細故,兩人發生爭執,被告毆打妻子經友人勸阻,趁妻子熟睡,被告竟持白鐵桿猛擊妻子頭枕部多下,因鈍器性錯裂傷,導致第一頸椎脫臼神經休克當場死亡。

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被告素行,林姓男子是低收入戶,又因兒子、父親相繼過世而情緒低落,並有睡眠片段及酗酒情形,因而和妻子相處不睦,萌生殺人犯意,在和妻子爭吵後以鐵棍毆打被害人致死,造成家庭悲劇,且犯後供詞不一,狡飾否認犯行,事後雖然主動自首,台北地院審理終結,仍依殺人罪判處十四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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