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死女友案 男大生無期徒刑

2年多前,台南洪姓大學生因為不滿女友移情別戀,竟然開車衝撞女友和情敵,甚至兩度倒車輾死女友.凶嫌曾向法官表示,想要以死贖罪,最高法院認為其情可憫,維持更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全案定讞.死者家屬非常不服,但也只能無奈的尊重判決。

 
聽到殺死女兒的凶嫌,最後竟然只判無期徒刑,劉爸爸和劉媽媽難掩失望,2008年底,在台南讀大學的洪姓男同學,因為不滿劉姓女友移情別戀,和情敵同居,竟然開車追撞正在騎機車的女友和情敵,甚至兩度倒車從女友身上壓過去,車上還有汽油、木炭的物品,打算焚屍,一不做二不休.洪姓男同學落網後,多次向法官表示,希望以命償命,以死來彌補自己的過錯,讓最高法院法官認為他是因為愛情破滅才會鑄下大錯,其情可憫,於是維持更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全案定讞。
 
難以承受女兒的驟逝,劉爸爸兩年多來瘦了十幾公斤,劉媽媽更是需要吃藥才能睡得著,年輕人的一場戀愛,最後居然是這樣的結局,無論是被害者父母,還是凶嫌父母,都是難以承受的傷痛。
資料來源:《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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