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言自語? 罵到法律系 判賠3萬元

從事資源回收業的孫姓女子,被控常在住處門口,以「沒知識、沒水準」當面謾罵法律系畢業的周姓女鄰居,周女認為損害名譽訴請民事賠償,孫女辯稱:「我經常自言自語,並未針對周女」;高等法院依據周女的蒐證錄音光碟,認定孫女有針對性謾罵行為,昨判孫姓女子賠償周女3萬元。


官司的2位當事人住北市府旁、比鄰而居,且都住在一樓,有不少見面機會。


周女指控說,97年3月起,約有1個多月時間,孫女常在家門口公開以「沒格調、沒讀書、沒知識、沒水準」、「壞事做盡會遭天譴」、「當心得到報應、只是時機未到」等言語辱罵她。


周女說,孫女持續性的辱罵,已使她長期失眠,更因身心俱疲罹患憂鬱症,訴請孫女賠償10萬元,及以道歉信向她道歉。


孫女則否認出言辱罵周女,孫女說,平日收看電視新聞,見到社會亂象心有所感,才會在自家門口喃喃自語,未出言責罵周女。


孫女也反駁說,若是周女真的受到她的話影響,豈有6個月後才罹患失眠、憂鬱等心理症狀的道理?


高等法院民事庭審理時,周女當庭提出蒐證錄音光碟,光碟顯示孫女確有對周女說「沒知識,書多讀一點啦」、沒水準、禍延子孫、壞事做盡會遭天譴、老師說欠錢要趕快還等話,認定已對周女品德、人格有負面評價。


法官也查出,2人的父親曾有訴訟糾紛,認定孫女所言應該是針對2家糾葛。法官認為,周女是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保險公司法務人員、名下有棟房屋,孫女是高職畢業,目前從事資源回收,判孫女賠償3萬元為適當;判決後孫女不得上訴,周女可上訴。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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