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性騷擾女員工 判罰10萬

台中市一家機械工廠老闆被控性騷擾女員工,被台中市政府性別工作平等會裁罰10萬元,老闆不服以公司名義提起行政訟訴,辯稱只是幫女員工擦拭衣服的油漬,輕拍背,背和胸部不同。

他說台灣社會,常見女性心情低落時,男性拍背安慰,或女性嘔吐時,男性幫忙拍背紓緩痛苦。但被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仍要罰公司10萬元。

已離職的張姓女員工前年9月向台中市政府申訴遭到職場性騷擾,台中市性別工作平等會於同年12月開會審議結果,認定這名老闆有性騷擾女員工,公司事後未採取有效糾正和補救措施,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10萬元。

這名老闆堅稱,他當時只有拿擦手紙巾給女員工,幫她擦去衣服上的油漬,他未碰觸到女員工的身體,當時他和女員工到工廠巡查,女員工衣角靠近背部處,沾到機器油漬,他出於熱心,拿紙巾給女員工,由她自己擦拭衣角油漬。

這名老闆也提出,縱使他有拍到女員工的背,也不應以對方的片面之詞,認定他有騷擾動作。

他說,現今社會通念,拍背只是短暫性身體接觸,背部並非胸部、下體等私密不可碰觸重要部位,況且,台灣社會中,常見男性在女性友人心情低落時,會以拍背等方式安慰,或對方有嘔吐等身體不適現象時,也會幫忙拍背,舒緩不適。

申訴女員工指認,當天下午,老闆說要將機械搬回工廠,要她一起到工廠,當時只有她與老闆在廠內,老闆突然要求她,幫他做身體舒展動作,他先由後環抱她,再要求她示範,她驚覺對方下半身碰觸自己屁股,她很害怕、驚恐。

老闆後來又拿紙巾要擦她的衣服,她拒絕無效,對方從她肩擦,邊擦邊拍打到屁股,最後更拿面紙要幫她擦汗,從脖子開始擦,還手伸進她衣服內擦,更掀起她的衣服,她立刻大聲尖叫「你到底在幹什麼?」

女員工被性騷擾後,因處於有敵意性、脅迫性的工作環境,被迫離職,並非她主動想換工作,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該公司處理性騷擾事件無補救措施,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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