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28針虐殺嬰判9年定讞

    花蓮男子謝平中被十個月大的兒子哭叫吵醒,一怒之下竟用針狀物刺了兒子大腿二十八針,又用手指關節猛敲他頭部致死,離譜的是,謝男還嫁禍給自己父親,說兒子腿上的傷可能是他父親用碎玻璃刺的。最高法院認定謝男虐死親骨肉,昨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謝男九年徒刑定讞,須入獄服刑。
    判決指出,失業的謝平中(二十五歲,羈押中)平日在家喝酒、上網打電動,妻子上班賺錢,兒子由謝男照顧。
痛失愛孫報警揪兒
    去年八月二十五日,謝妻出門前習慣性檢查兒子身體,沒看到任何傷痕,當日下午四時許,兒子從床上跌到地上,痛得大聲哭叫,吵醒正在午睡的謝男,謝男火大用不明針狀物在兒子右大腿外側刺了二十八針,再用手指關節猛敲兒子頭部把他打到四肢癱軟。
    謝男發現兒子一動也不動,雖打電話叫救護車,但兒子仍因搖晃嬰兒症候群、缺氧性腦病變等症狀,住院一個多月後死亡。謝男的父親痛失愛孫,氣得報警。謝男應訊辯稱,他午覺醒來看見兒子躺在地上大哭,哭著哭著就癱軟失去意識,他嚇得趕緊叫救護車,這時他看見兒子右腿外側插著三片馬克杯碎玻璃,懷疑是父親謝福來刺的。
    但謝妻證稱:「我先生脾氣暴躁,小孩哭鬧不停時,就用拳頭打小孩頭,力道不輕,而且敲出聲響,我看過他這樣打小孩至少十次。」謝男則否認說從未用拳頭打兒子,只在他哭鬧時用娃娃輕打頭部。
缺乏愛心求刑20年
    高等法院依據謝家親友及醫師證詞,認定男童致命傷是謝男獨自照顧時造成,謝男虐死親骨肉還嫁禍給父親,缺乏愛心又不孝,事後狡辯毫無悔意,檢方雖求處二十年重刑,但念在謝男立刻將兒子送醫,人性尚未泯滅,日前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謝男九年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謝男上訴,全案定讞。

【丁牧群╱台北報導】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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