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粉腸」勾人夫 小三判賠

 

陳姓婦人與已婚連姓男子婚外情,去年被發現後陳婦簽切結書保證不往來,事後卻傳露骨簡訊「我四年沒吃粉腸(指口交),你帶給我滿滿的喜悅幸福」、「其實ㄚ頭我,想要每天都…可以嗎」等語給連,連妻提告索賠五十萬元。開庭時連卻幫小三出庭,小三稱性愛情節是幻想,但法官認定陳婦行為已破壞連妻婚姻,判賠三十萬元。
書信已傷害婚姻
板橋地院開庭時,連妻拿出陳婦寫給丈夫信件、簡訊佐證,內容露骨例如:「轟轟烈烈與你纏綿做一次,深深烙印在心底最深處」、「有你真好真性福」、「一早大姨媽(指月經)來找我,你的兒子沒望了」。 
連姓男子則不避諱地出任陳婦訴訟代理人,陪同小三與原配對簿公堂。他強調:「我只是以大哥風範照顧孤兒寡母」,陳女則堅稱,信件、簡訊中的性愛情節僅是個人幻想。法官認為,雖無捉姦在床證據,但陳女書信內容已傷害連妻的婚姻,判陳女敗訴。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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