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戰金礦輸金鑛 登報賠36萬

高雄起家、販售咖啡及糕點的金鑛連鎖公司,不滿台灣金礦公司使用相似名稱,掀起商標大戰;最高法院判決台灣金礦不得再使用金礦為商標,且須賠償金公司卅六萬元,將判決書登報一日。

金公司得知勝訴確定,在自家網站公布,指這是「沈默的正義伸張」,強調該公司在台北、高雄各有四家、十五家直營門市,請業者和消費者分辨清楚。

台灣金礦在網頁已改用「金色角落」四個字,但在「品牌故事」的介紹裡,不忘說明前老闆為房仲出身,企業名稱取為「台灣金礦」,是希望每個店面都能金礦滿屋,在台北、台中、台南、上海都有加盟店。

金連鎖公司的英文名稱為「crown & fancy」,圖案是皇冠,但當初註冊商標時,是以「金礦」之名登記。;台灣金礦,英文名本來是「crown & pt」,現已改為「高帽子 & pt」。

金連鎖公司認為台灣金礦經營類似的項目,未經他們同意,又使用相似名稱,侵害該公司商標;發函要求「台灣金礦」停止使用,未獲善意回應,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出告訴。

台灣金礦辯稱已將招牌改為「金色角落」,但智慧財產法官認為,台灣金礦的招牌上仍標示有「台灣金礦連鎖事業」等字樣,還是有造成消費者混淆的可能。金鑛連鎖公司一、二審都獲勝訴,台灣金礦不服上訴。

最高法院維持智慧財產法院的見解,認為金早就以「金礦」登記註冊商標,台灣金礦卻用來作為公司名稱,兩家公司都經營咖啡、茶飲,容易引起消費者誤認。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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