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債務沉重,透過坊間理債公司進行債務整合,但繳交高額代辦費後,法院還駁回其聲請,憤而向消保官投訴。
法院不一定核准 台中市消保官翟威甯說,農曆年後接獲三件代辦債務協商的消費糾紛,由於契約上有代辦費不能退還的條文,債務人很難把錢要回來,他提醒:「即便透過理債公司聲請,法院也不一定會裁定核准,可自己向銀行申請協商或透過消保官協助。」 消保官翟威甯表示,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通過後,出現不少代辦債務整合的公司,打著「卡奴重生,成功減債」的口號,向欠債民眾收取代辦費,再透過法院聲請裁定更生,衍生不少糾紛。 今年來己接獲三件投訴案,其中一位林先生付出三萬元代辦費後,等了兩個月都沒有下文,向業者詢問,對方表示要付足六萬元才能繼續辦理,雙方對代辦費金額認知有差距,預定下周進行協調。 翟威甯說,另外一位陳先生則是付了六萬元,請債務整合公司處理卡債問題,結果向法院聲請更生,卻未通過,業者又以合約中載明不退還代辦費,結果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切勿聽信廣告詞 翟威甯指出,坊間理債公司非常多,有些還在網路上秀出所謂「成功案例」大打廣告,但實際上究竟如何,只有當事人知道,有債務問題的民眾一定要了解自己的狀況,切勿隨意聽信華麗的廣告詞,付出更多代價
出處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