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會:實體消費無鑑賞期保障
訂民宿反悔不想去、自動洗衣機買回家發現沒有「全」自動…,春節期間消費糾紛不少,行政院消保會接獲的民眾詢問電話,高達三分之二比例詢問退貨權益;消保會提醒,依據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只限「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才享有購物後七天內不必理由退貨還錢的權益,實體消費並不在七天鑑賞保障內。
消保會也透露,消費者想退貨的原因五花八門,有人買了標榜全自動的洗衣機,回家卻發現部分仍需手動;買電腦遊戲軟體,沒想到家中電腦不相容;訂了民宿卻因為看了春節塞車新聞不想去;買了化妝品事後又反悔…,千奇百怪的退貨理由,多數因為在實體店家購買,不適用七天鑑賞期保障及消保法無條件退貨的規定。
「奇怪!為什麼法律規定購物七天內可退貨,業者卻拒絕還錢?」行政院消保會表示,春節假期後陸續接獲消費者詢問電話,其中又以退貨糾紛案最多,在三十六件與退貨有關的詢問電話中,六成以上都是詢問購物後七日內可否無條件退貨。
消保會指出,農曆春節期間,消費者受到年節氣氛及促銷影響衝動購物,事後卻發現購買商品不符需要,向業者辦理退貨還錢卻遭拒絕,因而質疑業者違反消保法規定。
消保官王德明解釋,七日退貨保障有條件限制,依據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只有「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才享有購物後不用說明理由、不必負擔費用,一旦不想購買,在收到商品後七日內可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業者解約退款的權益。
訪問買賣指業者上門推銷
所謂「郵購買賣」,限業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行銷方法,致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便與業者成立的買賣;「訪問買賣」則是指業者未經邀約,直接到消費者住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的買賣行為。至於到一般賣場或實體商店購物,消費者並沒有七日內無條件退貨的權利。
消保會提醒,實體消費如發生糾紛,可撥打一九五○消費者服務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1950.gov.tw網站線上申訴,保障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