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明

「釋明」是屬於廣義證明的範圍,它的意義係指僅需敘明其證明方法即已足夠,與民事訴訟法上之釋明必須提出能即時調查之證據使法官能信其為真實者不同,僅須使法院得到蓋然性之心證。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