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交易型態不但多到難以細數,且隨科技進步又衍生出新的交易型態(如:網路法律、第三方支付等)。沒有工商交易,就沒有企業。企業範圍從獨資、合夥、中小企業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到大企業龐大集團組織等。交易過程所產生之糾紛常須透過法律予以預防或解決(事先擬訂契約,明定雙方權利義務即可預防日後糾紛的產生)。工商問題屬私法範疇,立法例上有採「民商分立」者(即除民法法典外,另立商法法典),亦有採「民商合一」者(除民法法典外,不另立商法法典)。
我國法律係採「民商合一」制度,即除民法法典外,不另立商法法典。民法中有「承攬」、「經理人及代辦商」、「行紀」、「倉庫」、「運送」、「承攬運送」等規定外,又另外訂有單行法規,如:「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及「保險法」(一般多將此四部法律合稱商事法)。此外諸多特別法於工商交易糾紛中亦常出現,如:土地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本單元僅就工商問題中較常見者,舉例說明,尤其為公司法、票據法。總結一句,預防重於事後訴訟,如何預防糾紛、預防呆帳、倒帳等相關問題發生,才是最重要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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