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東西不付錢、吃霸王餐,侵權行為與債務不履行

侵權行為與所有物返還、債務不履行的規定

  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權利侵害型侵權行為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或者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也可以依據債務不履行或給付遲延,請求履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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