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進房子搜索是找「人」還是找「物」?

警察進房子搜索,可能是對人也可能是對物。

搜索可能是對人也可能是對物,而可以區分如下:

一、對人:
被告(必要時: 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1項。學者主張應將"必要時"改為"相當理由")
第三人(有相當理由: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2項)

二、對物:
動產
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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