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的標的物滅失,行使解除權

若買方主張該物的毀損滅失是因為本身的瑕疵所致,則係因非可歸責於己的事由致標的物毀損滅失,依民法262條反面推論而言,買主的解除權不消滅,仍可對於賣方主張解除買賣契約。

買賣標的物滅失或毀損

  若買方主張該物的毀損滅失是因為本身的瑕疵所致,則係因非可歸責於己的事由致標的物毀損滅失,依民法262條反面推論而言,買主的解除權不消滅,仍可對於賣方主張解除買賣契約。

  舉個例子:如果新買的車子因為引擎問題自己起火燒掉了,消費者可以以此主張車子本身就有瑕疵,而且消費者需要證明車子起火燃燒不是因為自己的行為所導致,只要可以證明,消費者就可以行使解除權,解除與賣家的買賣契約,要求賣家退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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