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裁判之評議」?是否公開?為何?

所謂裁判的評議,是指合議審判的訴訟案件,在判決或裁定尚未決定前,由參與合議審判之法官組成會議,共同決定如何判決或裁定。裁判的評議只存在於合議審判之合議庭,獨任審判因為只有一位法官,故無須評議,可自行決定。又依法院組織法第103條規定:「裁判之評議,於裁判確定前均不公開。」若判決已經確定,自得受公評而可公開。

一、 所謂裁判的評議,是指合議審判的訴訟案件,在判決或裁定尚未決定前,由參與合議審判之法官組成會議,共同決定如何判決或裁定。裁判的評議只存在於合議審判之合議庭,獨任審判因為只有一位法官,故無須評議,可自行決定。


二、 依法院組織法第103條規定:「裁判之評議,於裁判確定前均不公開。」亦即合議庭法官在言詞辯論終結後開評議會議時,其評議的過程與討論的內容於判決確定前對外不得公開,若判決已經確定,自得受公評而可公開。


三、 裁判的評議於判決確定前不公開的原因:
(一) 保護法官的安全,維護審判獨立,讓法官在評議場所無所忌諱、暢所欲言。
(二) 當事人可能會以不同意見法官之見解,作為上訴理由,攻擊該審判決,增加訟累。
(三) 避免當事人做無謂的猜疑,降低對於法律及審判之信賴,而影響司法威信。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