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涉及某開發公司聲請停止雲林縣政府處分之執行,原處分裁定內容為「處新台幣30萬元整罰鍰,並命停工及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前不得逕行堆置或操作」。經原裁定以不符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2項前段規定之停止執行要件駁回。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仍採相同見解。
本案例涉及某開發公司聲請停止雲林縣政府處分之執行,原處分裁定內容為「處新台幣30萬元整罰鍰,並命停工..

本案例為涉及九二一地震所生之國家賠償訴訟,被害人家屬主張大樓在九二一地震倒塌實因為混凝土之抗壓強度不及原設計強度,原結構設計有弱柱強樑之重大缺陷所致,雲林縣政府之工務局所屬人員在該等大樓與建中及核發使用執照時,未確實履勘,其執行職務顯有疏失。乃以雲林縣政府所屬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有違失致被害人等權利遭受損害為由,請求國賠。
本案例為涉及九二一地震所生之國家賠償訴訟,被害人家屬主張大樓在九二一地震倒塌實因為混凝土之抗壓強度不..

本案例為有某筆坐落台南市之土地,於94年1月6日經台南地院強制執行拍賣,由某建設公司拍定取得,經台南市稅捐稽徵處按一般用地稅率,計徵應納土地增值稅,並函知台南地院代為扣繳在案。某銀行以系爭土抵押權人身,請求稅捐稽徵處依財政部93年之行政命令,核課系爭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為0元,稅捐稽徵處以本案不准所請,銀行提起行政訴訟。
本案例為有某筆坐落台南市之土地,於94年1月6日經台南地院強制執行拍賣,由某建設公司拍定取得,經台南..

本案例為國立空中大學向台北縣政府警察局蘆州分局請求協助所屬員工安全調查,經蘆州分局函復,該名員工於3年內有犯罪記錄等情。該名員工以其未曾犯罪,要求蘆州分局承辦員警更正,迄無結果,乃依行政訴訟法第6條規定,提起行政訴訟,確認係爭函無效
本案例為國立空中大學向台北縣政府警察局蘆州分局請求協助所屬員工安全調查,經蘆州分局函復,該名員工於3..

本案涉及宗教詐欺問題,本身不僅普遍存在於現實社會,也常是社會矚目的案件。
本案涉及宗教詐欺問題,本身不僅普遍存在於現實社會,也常是社會矚目的案件。爭執所在:刑法第339條的解..

本案例涉及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究竟是應屬集合犯還是一罪一罰的問題。
本案例涉及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究竟是應屬集合犯還是一罪一罰的問題。爭執所在:著作權法第91條第3項之違..

【法律知識庫】行政機關得否不待緩起訴期間與緩刑期間屆滿未經撤銷,就進行行政裁處?
行政機關得否不待緩起訴期間與緩刑期間屆滿未經撤銷,就進行行政裁處?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設有1至3..

本案例涉及無辯護人被告之上訴理由,不應過度嚴格要求,以免不當限制訴訟權。
本案例涉及無辯護人被告之上訴理由,不應過度嚴格要求,以免不當限制訴訟權。爭執所在:刑事訴訟法第361..

本案例涉及被告在庭權之例外之解釋。
本案例涉及被告在庭權之例外之解釋。爭執所在:刑事訴訟法第169條之解釋與適用。法院見解:(最高法院9..

本案例涉及違反法定程序之監聽、其監聽譯文錄音可否作為證據。
本案例涉及違反法定程序之監聽、其監聽譯文錄音可否作為證據。爭執所在: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之適用。..

本案例涉及私人不法取證之證據能力問題。
本案例涉及私人不法取證之證據能力問題。爭執所在:私人不法取證之證據是否有證據能力。法院見解:(最高法..

本案例涉及兼聽錄音帶或監聽譯文是否屬傳聞證據
本案例涉及兼聽錄音帶或監聽譯文是否屬傳聞證據 爭執所在:監聽錄音帶和監聽譯文之證據能力。法院見解:..

【法律知識庫】若被繼承人的負債比財產多, 該怎麼辦
若被繼承人的負債比財產多, 該怎麼辦 現行法律規定採「概括繼承限定責任」 即繼承人雖繼承被繼承人全..

本案例涉及監聽譯文之證據能力。
本案例涉及監聽譯文之證據能力。爭執所在:監聽譯文須符合如何之製作過程始得採為證據。法院見解:(最高法..

【法律知識庫】結婚制度大變革-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
結婚制度大變革-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過去我國多年來採行儀式婚, 即只要有公開儀式, 並有兩名以上在場見..

【法律知識庫】公寓大廈管理費之實例題(一)。
公寓大廈管理費之實例題(一)。某公寓大廈規約明定,公寓的買受人對於出賣人積欠的管理費負有繳納的義務。..

【法律知識庫】違章建築可買賣
違章建築可買賣土地違法加蓋,違章建築的買賣 A擅自在B所有之土地上出資興建甲屋,甲屋未申請建造執照..

【法律知識庫】分管契約實例題
分管契約實例題A、B共有二層樓房一棟,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雙方約定一樓部分由A管理使用,二樓部分由B..

本案例為大法官會議針對準強盜罪所作之解釋。刑法第329條規定,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以強盜罪。
本案例為大法官會議針對準強盜罪所作之解釋。刑法第329條規定,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

本案例事實為出名人將系爭財產標的不動產移轉登記與第三人所延伸之法律問題。
本案例事實為出名人將系爭財產標的不動產移轉登記與第三人所延伸之法律問題。爭執所在:借名登記與無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