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公民投票

最近各媒體相繼報導桃園藻礁公投連署與連署進度,也許多發表懶人包讓民眾可以再深入了解。

法律評析

在此就公民投票法規定大致整理幾項重點:

 

公民投票種類

全國性地方性公民投票。

 

主管機關

全國性公民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

地方性公民投票-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得分別為全國性、各該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提案人數(門檻)

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以上。

(依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布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人人數,總統副總統選舉人人數為1,931萬1,105人)。

 

連署人數(門檻)

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

 

有效提案人數及連署人數計算

戶政機關應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查對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刪除:

  • 不合提案人及連署人規定資格。
  • 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
  • 名冊未經提案人及連署人簽名或蓋章。
  • 提案人及連署人,有偽造情事。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

通過-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

不通過-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