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是相對於起訴的一種概念,顧名思義就是檢察官不對被告起訴,檢察官在犯罪偵查終結後,放棄對被告起訴的一種處分。不起訴處分又可分為「絕對不起訴」以及「相對不起訴」,前者指依法檢察官不得起訴,後者則是檢察官依職權裁量起訴被告與否後,決定不起訴被告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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